
科技水平反映國家綜合實力,對經濟增長影響顯著。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中小企業已成為我國科技進步的重要力量。廣東省政府針對中小企業的現實需求,在科技服務、專利保護等方面正在逐漸探索建立中小企業科技成果轉化機制,以此進一步提升中小企業創新積極性,為建設創新型社會作出更多更大貢獻。

一、厚植沃土,中小企業激發創新引擎廣東大力推動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和創新創業載體建設,并培育建設科技成果轉化骨干機構,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建設專業化技術轉移機構,推動科技成果與產業、企業需求有效對接。
2021年,廣東全省入庫科技型中小企業37029家,比2021年增長29.4%,占全國18.6%,其中民營企業占比約九成(不含國有、集體、外商投資和港澳臺資企業),成為全省經濟高質量發展中的重要力量。
同時,近年來廣東省通過出臺遴選辦法、實施梯度培育、加大財政及融資支持力度等措施,引導中小企業走“專精特新”發展道路,并以“企業法人+聯盟”形式在新一代信息技術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建設了28家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目前,廣東省已初步形成較為全面的技術市場全鏈條服務體系,共有142家生產力促進中心,1036家科技企業孵化器,986家眾創空間,數量均位居全國前列。

二、精準施策,搭建中小企業科技成果轉化橋梁1、《中小企業數字化賦能專項行動方案》
鼓勵企業跟高校、科研機構、第三方平臺開展科技成果轉化行動,推動中小企業實現數字化管理和運營,提升智能制造和上云、用云水平,促進產業集群數字化發展,助推中小企業通過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賦能實現復工復產,增添發展后勁,提高發展質量。
2、《廣東省科技創新“十四五”規劃》
推進科技成果權屬改革,開展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改革試點,推動高校院所建立健全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盡職免責和風險防控機制,健全高校院所科技成果激勵和風險防控等機制。
推動試點高校和科研院所開展職務科技成果單列管理改革,加大省級研發機構、高等院??萍汲晒D化有關國有資產管理授權力度,優化管理程序,適度減輕按國有資本管理向財政部門繳納資金壓力。

三、典型案例——松山湖多面賦能中小企業科技成果轉化松山湖結合出臺的《東莞松山湖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實施辦法》相關政策法規,面向園區各創新載體精準施策,大力支持引進優秀科技成果產業落地、建設共性技術平臺和中試驗證基地、開放前沿技術應用場景及建設技術轉移服務體系等,推動了科技成果轉化提質增效。

1、充分利用開放資源,激活企業創新力
科技成果轉化是創新必不可少的途徑,政策鼓勵中試驗證基地建設,有助于為科技成果轉化夯實基礎。當前,松山湖擁有良好的研發基礎,不僅鼓勵建設公共技術平臺,也支持各企業用好這些開放設備資源,讓成果轉移轉化在松山湖變得更加高效、更低成本。與此同時,在成果轉化的發力方向上,松山湖引進的企業已與現有的產業資源等形成優勢互補。例如,大灣區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先行啟動區(松山湖科學城)正圍繞信息、生命、新材料三大方向發力建設,應該積極打造成為松山湖成果轉化的優勢領域。
2、發力匯聚雙創資源,建設高效轉化機制
松山湖國際創新創業社區擁有新型研發機構12家,集聚科研儀器設備5000多臺,建設研發平臺200余個,多方創新資源要素匯聚使其成為了松山湖打通科技成果轉化“最后一公里”的重要高地。
為支持松山湖國際創新創業社區建設,松山湖鼓勵入駐的新型研發機構、企業建設創新工場,對承擔創新工場建設項目的單位最高資助200萬元。當前,社區已引入國家技術轉移人才培養基地,東莞市名校研究生培育發展中心,松山湖知識產權綜合服務中心等人才培養及科技服務平臺,為科技成果轉化提供強勁支撐。
3、依托重大平臺,支持科技成果落地

松山湖材料實驗室正探索形成“前沿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產業技術研究產業轉化”的全鏈條創新模式。其中,通過創新樣板工廠項目,已累計引進優秀團隊25個,注冊成立產業化公司25家。除了大平臺,松山湖還擁有省級新型研發機構23家,也已為科技成果轉化提供了強大資源。其中,由廣東省智能機器人研究院引進的馬修泉博士,已帶領大功率光纖激光器團隊成立了廣東國志激光技術有限公司,推動激光器與激光加工工藝邁入產業化道路。
四、發展不足及改進措施
(一)發展不足
廣東省針對中小企業科技成果轉化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規,采取各種有效措施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應用,取得令人矚目的成績。但也存在一些影響科技成果轉化的突出問題。
1、涉及科技成果權屬的法律規定滯后
科技部聯合8個部門出臺的《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試點實施方案》,試點賦予40家高校和科研機構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其中就有5家廣東省高校和科研機構。但根據專利法,職務發明創造權歸屬單位所有,職務科技成果無法歸由科研人員個人所有和使用。推動粵港澳大灣區科技成果轉化的法律法規缺位。
2、關鍵核心技術成果少
重點領域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科技成果難以適應復雜多變的國際背景,重大原創成果缺乏,解決“卡脖子”的科研成果少。
3、產業需求導向偏低
科技成果和產業對接不夠緊密,以產業為導向的科技成果轉化機制不完善??萍紝π屡d產業、高端制造支持力度較大,對傳統產業和中小微企業支持作用較少,中小企業技術升級、成果轉化存在困難??萍汲晒D化、知識產權、咨詢服務、創新創業投資、金融支撐等專業化服務能力有待提升。

(二)改進措施
1、推動科技成果轉化政策與國家法律法規銜接
著力解決科技成果轉化法律法規與集體資產管理不銜接、職務科技成果權屬效果不佳等在科技成果轉化方面存在的體制障礙等問題,為試點賦予40家高校和科研機構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提供政策及法規支持。
一是要盡快明確高校院所科技成果作為國有資產的管理政策,修訂《技術合同認定規則》和《科技成果登記辦法》;二是優化科技資助體系格局,加大科技項目中面向重大實際應用的選題比重;三是完善科技成果轉化監督和評價機制。
2、強化關鍵核心技術和產業需求導向
順應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趨勢,重點聚焦高端智能裝備、新能源及節能環保、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醫藥為方向的廣東省萬億級制造業新興支柱產業,加強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加快推進新一代信息技術和制造業深度融合。
一是充分發揮國家實驗室、省實驗室、國家科學大裝置等高端創新平臺作用,增強對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應用的引領帶動;二是深化科技型中小企業金融支持政策。進一步明確對于專利權、商標權等無形資產的評估標準和定價過程。

3、支持傳統產業科技轉型,為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科技支撐
加大對廣東省傳統產業科技轉型的金融支持,鼓勵銀行為轉型升級的高新技術企業提供主動授信、加大知識產權融資貸款力度、不以企業盈虧作為放貸條件。
一是銀保監部門應加強對銀行知識產權放貸的監管考核,同時研究制定“企業創新有投入、政府稅收就減免”的普惠性激勵機制,落實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產品稅收優惠等政策;二是持續落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等稅收優惠政策,同時在行業技術標準制定的過程中,廣泛采納中小企業的意見。
4、進一步增強科技成果轉化服務機構培育力度,為成果轉化提供平臺支持
圍繞科技成果轉化、知識產權、咨詢服務、創新創業投資、金融支撐,構建科技成果轉化服務平臺,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科技成果轉化服務機制,探索形成具有特色的技術轉化服務體系,提升科技轉化服務能力。